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编辑人: 王泽洋,李镕宇 校对人: 王向豪,薛伊蔓 审核人: 朱余良

2025年9月19日   点击人次: 11872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邯郸市财政局、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邯财社〔2019〕1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我校2026届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在校期间缴纳过社保或本人名下有工商注册企业的同学、曾经已申请过的同学不得申领求职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三、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申领发放程序

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在2025年9月29日前务必申报完成,采取集中申请办理方式。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将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后统一申报。

    (一)各学院务必将求职补贴的文件精神传达到所有2026届毕业生,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毕业生拥有河北省社保卡的可下载河北人社APP后通过刷脸登录,登陆之后选择服务→就业创业→人员信息→维护完善联系电话、学历等相关的必录项信息之后点击提交。具体流程见附件4。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1.《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不得打印照片),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生个人河北省社保卡复印件不得打印照片,请确保储蓄业务已激活,且激活后要保证后续每月有流水产生以防止卡进入休眠状态无法正常收款),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下载导出,样表见附件5)

 5.每位同学只能选择一项求职补贴类别填报申请材料。

      6.证明材料须保证内容清晰度,无遮盖修改;相关材料需使用复印件,禁止使用照片打印。

      7.(1)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与享受低保人必须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两人所在户口簿的相关户口页复印件,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近三个月低保卡流水账单复印件;(2)零就业家庭: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家庭成员连续6个月以上失业证明以及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需提供农业农村局证明或经农业农村局防止返贫监测系统查询截图盖章证明,并注明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4)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盖章或村和乡镇以上两级政府部门盖章的证明;(5)残疾人:本人残疾的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6)助学贷款: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7)烈士家庭子女的毕业生提供父(母)烈士证复印件(须注明父(母)烈士证姓名、与毕业生关系等情况)

    8.每位毕业生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分开成册(使用回形针固定,禁止使用订书钉);申请材料摆放顺序:《202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余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各学院于9月29日前将所需申领材料、《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花名册(河北工程大学学院分册)》(附件2)、《202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就业去向统计表》(附件3)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学校将对毕业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无异议后报邯郸市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六)邯郸市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邯郸市就业主管部门将补贴款发放毕业生提供的“社保卡”卡中。

求职补贴申领工作作为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推荐申领,应补尽补,不得遗漏。同时也要严格把关,严禁虚假情况发生。

 

注:

    1.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每位同学电子版材料整理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须包含所有纸质版材料的电子文件,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申报类别,如:土木工程学院张三123456789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2.各学院将学生纸质材料按照附件中《202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名单顺序对应放置。

    3.禁止修改表格附件中的表头文字信息以及各单元格格式属性。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9日